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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土经济学会会费标准及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 2022-10-13

第一条 为了中国国土经济学会(以下简称本会)的管理,规范本会工作,保障本会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本会章程等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会会费标准和收取办法。

第二条 本会会费收取工作由秘书处负责实施,开具财政部监制的“全国性社会团体会费统一票据”。所有会费用于本会开展业务活动。

第三条 本会会费按年度收取,标准为:

(一)单位会员

会员单位:10000元/年

高级会员单位:30000元/年

理事单位:50000元/年

常务理事单位:100000元/年

(二)个人会员

1.高级会员:120元/年,或450元5年;(每年赠6本《今日国土》杂志)

2.普通会员:60元/年,或240元5年;(每年赠2本《今日国土》杂志)

3.学生会员:一次性收取50元/年(含会员证工本费)。

第四条 会费的制定或修改须经本会会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方能生效。

第五条 会费的用途及监督

1、会费主要用于根据本会章程的规定开展业务活动的支出和秘书处正常运转的成本支出,不得挪作他用。

2、会费使用接受业务主管部门、登记管理机关、财务和税务部门的监督检查。

3、会费使用接受本会会员代表大会的审查,接受监事会的监督。

第六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会所有分支机构及会员。

第七条 本会在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预算的前提下,厉行节约,加强会费使用的控制和管理。

第八条 本会接受上级主管单位对会费收取和使用管理的监督和检查。

第九条 本会会费收支情况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和会员单位的监督。

第十条 本会会费收取标准如需调整,应提出报告,按程序报理事会审定。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施行。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本会理事会负责解释。